儒家的理想圣人,都是有忧患的,儒家所追求的圣人境界,是有忧患意识的。
孔子和儒家从来没有把审美体验和道德自觉区分开来,从而划归两个不同的领域,这就使儒家关于自然美的思想带有强烈的人文道德色彩。超越暂时而达于永久,永久之中,暂时仍存。
只有人与自然界融为一体,合而为一,才能超越贫富贵贱的区别,感受到最大的快乐。反过来说,既能乐,便能守而不失,成为己有,即成为物我一体的存在状态。但何以安情、适情?在于合同,即人人都能在各自的位置上和谐相处。[9] 仁知分说,各有偏重,但又不是截然区分、各不相干,而是相依相存的。各得其所就是万物都能得到各自的需要,自由自在地生活。
人需要过社会的生活,而不是自然的生活。[6] 只有仁智之人心中常乐,常乐便能长寿,养心和养身本来是一致的,在这里似又有德福一致的意思。只是一个心,却有两样。
如果只从形而上的层面说性,便已不是性了,因为性本来不能离开人生以后之气禀。他对阳明的批评也是由此而发的。就连批判过李贽的顾炎武,也提出与李贽相一致的观点,这就是对私情私欲的肯定,这一点甚至比其他思想家走得更远。但以道心为主,而人心每听命焉耳。
因为声色臭味之类,就是人的形色之性,无不各有自然之理即天理。如果同可欲之谓善联系起来看,那就更清楚。
而要做到这一点,还要后天的不断积累,所以说,圣者积也。这一点甚至在文学中也有表现(明清以后的性灵文学以及有关的戏曲和诗歌作品也多起来了)。生既是理,又是气,无气则无所谓生,亦无所谓性,因此说,性即气,气即性,生之谓也。[48]人心就是平常人之心,平常人之心就是仁,就是良知,也就是道心,因此,人心、道心并非有二。
不以其道得之,不处也。[21] 欲之多寡出于情之数,即必然性,与治乱没有直接关系,既不会影响治乱,也不会有所待而得,因为欲是所受乎天者,是纯粹个人性的。中国的儒家哲学则是用情感调节欲望的,而情感是受道德理性支配的。五、天理与人欲的对立 朱熹也讲天理、人欲的关系问题,并且主张存天理,去人欲,这是不是理论上的自相矛盾呢?这个问题相当复杂,也确实反映出朱熹学说中有含混不清之处,但是,如果按照他的道心人心之说讲下去,也能得出一个前后一致的结论。
好恶无节以内,知诱于外,不能反躬,天理灭矣。七情之中便有欲,既是欲,又何以说成是情呢?这里情和欲之间很难作出区分。
他在谈到他自己的修养过程时说:七十而从心所欲,不逾矩。何以能制欲、节欲?只能从思虑心知上去解决,而不能从性上去解决。
由情欲问题导出理欲问题,虽然在先秦著作中已经出现了,但是作为一个重要话题而展开热烈讨论,则是后来宋明理学中的事情。欲望虽是由情感而来,但由于以物质对象为其存在的条件,因此容易被外物所化,这时情感之有节、无节就成为关键性的问题了。但如果从恶的意义上说人心即人欲,则决不可。从未发已发而言,道心、人心都是已发,而不是未发(这一点,朝鲜的李退溪有过明确论述,不赘)。[51]《邶风十》,《诗广传》卷一。这是以人人共有的共同欲望为公。
道心虽是讲义理,但从性情关系而言,实际上是讲情而不是讲性,这一点非常重要。[24]《河南程氏遗书》卷十一,《二程集》,第117页。
人性虽是静,但又不能不动,不动则永远无法实现,人性之动便是情,二者应当是统一的。有时则以独得为公,即所谓天下之公欲,即理也。
我欲仁也可以解释成我想得到仁,但仁德既然是内在的、我所具有的,如何得到仁呢?只能从自己身上得到,从自己心中得到,这个得到实际上就是实现出来。‘生生之谓易,是天之所以为道也。
有时以在物与在己分公私,即所谓在物者天理也,在己者私欲也[60]。[39]《河南程氏遗书》卷十八,《二程集》,第204页。[33]《河南程氏遗书》卷十九,《二程集》,第312页。贫与贱,是人之所恶也,不以其道得之,不去也。
早期理学中一位重要而受人尊敬的思想家程颢,首先对《乐记》中的这句话发生了兴趣,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。继是继什么?在《周易·系辞》作者看来,是继承天道天德,具体而言,是继承天地生生之德,这就是人之善性。
[61]《张子正蒙注》卷四。程颢用水流比喻性情,并说明善恶之关系,从中亦可看出他的基本倾向。
正因为如此,他反对将人心归结为恶,或从恶的意义上讲人心即人欲。[55]天理充周,原不与人欲相为对垒。
如前所说,他认为人心无定向,因此有危险性,如果失去主导而任其发展,就有可能流于恶,一旦流于恶,那就是真正的人欲。但即使是将人心说成人欲,也不能等同于恶。但是,生的哲学依然是戴震哲学的基本出发点,由此而承认道德性的善,也是戴震哲学的重要特点,进而承认仁义礼智之性,也就成为戴震哲学的不可缺少的内容。遂欲达情之说,并没有脱离儒家关于生的学说这一根本传统,但是,形而上学本体论的色彩确实没有了。
[30] 按照其性、情、欲相统一的学说,人欲出于天理或人欲中自有天理这一说法完全是合乎逻辑的。对自然之性作出社会性的善恶评价,这是荀子人性学说的一个特点。
[23]《河南程氏遗书》卷一,《二程集》,第10页。欲与不欲,主要是在我与别人的交往关系中说的,而我与别人的交往首先是情感的交流,因此欲或不欲,正是从情感上说的。
人作为社会的人,是社会化之后的事情,是起伪化性之后才完成的。因此,治乱在于心之所可,而不在于情之所欲,更不在于欲之多寡。